遼寧傳媒學院校園網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護校園網絡安全,給全校師生提供穩(wěn)定的計算機網絡環(huán)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及管理工作,促進我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fā)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園辦公網絡的管理制度
(一)校園辦公網絡的資源僅允許用于與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及與專業(yè)技術有關的工作,凡通過校園辦公網絡系統(tǒng)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電子郵件通訊或發(fā)布信息,其內容必須屬于上述性質和范圍,不得利用網絡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二)教師個人電腦辦理校園網需遵守校園網管理制度,需要填寫電子版《教師個人電腦上網申請表》交資產處備案后,辦理上網。
(三)校園辦公網絡使用者必須接受并配合資產處組織的監(jiān)督檢查及網絡安全管理;
(四)校園辦公網絡根據(jù)使用部門功能的不同及使用者需求的不同,權限也不同,使用者因工作需要開通相應權限的,應上報分管副校長審批通過后予以開通;
二、校園公寓網絡的管理制度
(一)校園公寓網絡的使用實行認證(實名制上網)計費制度,用戶擁有自己的用戶名、密碼及IP地址,用戶需要及時繳費以保證網絡的正常使用,每1個IP地址允許用戶的一臺電腦連接公寓有線網絡,并支持該用戶的一臺手機連接電腦wifi網絡,即每一個用戶同一時間只允許2個終端設備連入校園網,多終端同時聯(lián)網導致用戶斷網由用戶自己負責;用戶上網電腦及上網用戶名及密碼,電腦開wifi的用戶名及密碼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出現(xiàn)問題由登記用戶負全責;
(二)接入校園公寓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按要求辦理入網登記手續(xù),保證自己電腦無病毒,對于攻擊網絡設備的電腦,網絡中心將給予斷網,產生的后果由電腦持有人自行負責。
(三)使用校園公寓網的人員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shù)據(jù),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lián)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違反本管理制度,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本管理制度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遼寧傳媒學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