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傳媒學院辦公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辦公設備設施管理,提高利用率,在管理上貫徹“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特制定辦公室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各辦公室根據功能和需求不同,配備了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相機、投影機、打印機、路由器;辦公桌、辦公椅、卷柜、沙發、茶幾等設備設施。
其中辦公桌、椅、卷柜、電腦、相機等設備設施的使用者為第一責任人,辦公室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負連帶責任;投影機、打印機、路由器、沙發、茶幾等公共設備設施的第一責任人為辦公室負責人。
二、辦公室的辦公桌、椅落實到人,辦公人員要做到使用好、保管好,辦公桌椅在使用中,做到勤檢查,勤清潔,座椅應配備坐墊。
三、辦公用桌椅,不得隨意轉借他人,不得個人自行調動,有人員調動必須向資產處報備,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后方可調動。
四、各部門要對辦公設備設施做好日常管理,外觀整潔,保證設備安全,如出現設備硬件自然損壞,必須向資產處報修;如出現設備硬件丟失或人為損壞,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五、如出現閑置資產,部門負責人需及時向資產處報備,資產處將閑置資產進行回收及重新分配。
六、各部門如需增加辦公設備設施,應與資產處確認,如有閑置資產,經需求部門分管副校長審批通過后,由資產處協助申請部門進行配備;如無閑置資產,需求部門需向分管副校長提出采購申請,審批通過后,由采購部門進行采購。
七、各部門電腦使用人員對部門內部使用的專用軟件及數據應做好數據備份,主動預防因電腦故障導致的重要資料丟失。
八、各辦公室結束工作后,用防塵布蓋好電腦,要確保辦公室電腦、打印機、路由器等設備斷電,避免安全隱患,如因設備未斷電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安全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管理責任。
本制度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遼寧傳媒學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