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為做好我區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2〕18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推進落實《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規定。
高校招生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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