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黔教高委〔2025〕2號
各市(州)、縣(市、區)招生委員會(含承擔相應職責的機構)、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2025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守正創新,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加強規范管理,確保全省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
一、全力做好考試安全工作
1.壓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考試安全是高考工作的生命線,是保障考試公平、教育公平乃至社會公平的基本要求。各級招生委員會(含承擔相應職責的機構)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考試、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衛生防疫、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含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加強統籌謀劃,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從嚴從實做好考試招生組織管理工作,確保統一高考及各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安全平穩。
2.強化考試組織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把試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強化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回收等全流程管理,確保絕對安全。要嚴格考試組織管理,緊盯重點場所、關鍵人員,嚴密防范化解考試組織中的重大安全風險和次生風險,確保考試過程安全、規范、有序。各地要加強對考生的人文關懷,深入實施“高考護航行動”,加強治安、交通、醫療衛生、噪音治理、心理輔導等多方面綜合服務保障,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考生提供合理便利,營造溫馨和諧的考試環境。
3.嚴密防范和打擊考試舞弊。要嚴把考試入口關,強化入場安檢,嚴格執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工作規范,堅決防止考生攜帶考試違規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場。要嚴把考試監考關,加強考務人員工作培訓,提高監考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加強對重點區域、場所的監考巡考,嚴格執行考場視頻回放制度,嚴查違規違紀行為。要積極推進技術賦能考務工作,結合實際升級標準化考點,實現智能安檢門全配備、考點考場無線電信號有效屏蔽,全力推進高考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實時智能巡檢工作。要加強綜合治理,聯合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營造考試良好環境。
4.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要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著力提升防范化解風險能力水平。要構建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各環節風險梳理排查,強化態勢感知,分級分類完善應急預案。要強化部門協同,積極推進信息共享、風險共研,防范化解苗頭隱患。高考期間,各地要建立應急指揮專班,調度協調處置各類涉考突發事件,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請示匯報,并及時上報省教育廳。
二、深入推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
5.做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招生。各地和有關高校要嚴格報考條件,健全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嚴防報考資格弄虛作假,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精準落實到位。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6.做好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報考工作。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的通知》(黔府辦發〔2020〕26號)執行。考生本人及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如實提供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校資格審查所需的證明材料。各地要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各級學籍管理部門、高中階段學校要壓實責任,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嚴查空掛學籍、人籍分離、虛假學籍等違規情況。對于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持續深化高考綜合改革
7.鞏固高考綜合改革成果。各地各校要完善招生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強化政策宣傳解讀,精心謀劃部署、周密組織實施命題、考試和錄取等環節,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后考試招生平穩順利。要持續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和選科指導,引導學生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特長選科選考。
8.提高命題工作能力。堅持立德樹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機融入試題,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試內容體系。加強關鍵能力、學科素養和思維品質考查,引導創新能力培養。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引導學生融會貫通、靈活運用。持續加強國家教育考試命題和考務工作隊伍建設,強化規范管理,完善保障機制,提升工作水平。
9.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各地要配合相關高校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學生深入了解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模式、培養特點和發展前景,著力引導對基礎研究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四、嚴格規范考試招生錄取管理
10.健全完善高校招生自我監督機制。各高校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嚴格議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履職盡責。要健全校內招生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多部門參與、互相監督制約機制,明確相關部門、院系工作責任,做到各負其責、失職追責。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校考組織、招生錄取等各環節的監督工作。學校可請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作為監督員,對招生工作進行第三方監督。
11.強化監督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落實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管責任,會同教育紀檢部門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要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對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
12.嚴肅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招生“六不準”和“十嚴禁”紀律規定,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13.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級、高校、中學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機制。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信息化等技術手段運用,進一步優化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自覺接受利益相關者的監督。要公開違規舉報和招生咨詢電話,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五、積極營造良好考試招生環境
14.堅持正確宣傳導向。要加強高考宣傳工作,及時主動、準確有序做好政策解讀、信息發布、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避免唯分數論、唯升學論,推動全社會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成才觀、教育觀,鼓勵學生成長為不同類型的人才,實現學以致用。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炒作“高考狀元”“升學率”“錄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不得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鉤。各高校要嚴守招生宣傳紀律,積極推進數智賦能,拓展線上咨詢服務渠道,進一步減少外派招生宣傳組的數量。要積極倡導科學的人才觀、成才觀、教育觀,進一步引導扭轉功利化的教育傾向。
15.加強志愿填報咨詢服務。要按照“考生自主填報,政府、考試機構和學校提供公共服務”的原則,加強考生志愿填報咨詢服務工作。各地要細化工作措施,遴選部分業務能手、骨干教師、招辦主任、專家學者等,建設本地志愿填報咨詢專家隊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實現轄區高中階段學校全覆蓋。要發揮高中階段學校主陣地作用,加大對一線教師、考生和家長的培訓力度,為考生提供優質的個性化咨詢服務。要加強和完善考生志愿填報各環節管理,指導考生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嚴防志愿被篡改。要加強宣傳預警,提醒考生謹防志愿填報、招生錄取等環節的詐騙陷阱。
16.加大考試招生培訓機構治理力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高校、高中階段學校及其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培訓活動和有償志愿填報服務。不得允許教育咨詢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進入學校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和廣告宣傳活動;不得向考生和家長宣傳推介有關機構或個人的相關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附件:
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
貴州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委員會
2025年4月28日